根据《浙江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实施方案(2021—2025年)》《浙江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浙里康养”专班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高质量发展建设“浙里康养”工作方案(2022—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和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整体谋划、系统重塑、多跨协同的思路,坚持需求导向、系统重塑、改革创新、迭代更新的工作原则,加快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健康支撑体系,推动老龄产业发展,建设老年友好环境。通过努力,让每位金华老年人都能享受有保障有质量有活力的福寿康宁生活,实现富裕富有、普及普惠、尊老孝老、乐活乐享的可感知图景。到2025年,高水平形成“老有所养”“老有所医”“老有所学”“老有所为”“老有所乐”五方面标志性成果,建成统分结合、医养康养融合、资源整合的生活照料舒心、医疗养护省心、优质服务放心的“三合三心”“浙里康养”幸福颐养样板市,形成更多具有金华辨识度和全省贡献度的建设成果。
二、标志性成果
(一)老有所养
1.居家养老服务触手可及。贯彻落实《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精神,深化日间统一照料、夜间分散居住,大村(社)统一布点、小村(社)分享服务的“统分结合”模式,构建服务丰富、其乐融融的居家养老服务圈,完善居家养老服务长效运行机制。试点建设老年人能力评估和迭代升级“居家康养”照护床位应用场景。2022年,新改扩建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30家,2025年实现服务有效覆盖。2022年,完成全市老年人自理能力评估,老年人自理能力综合数据及时归集“浙里康养”信息平台。2022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12万,2025年,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数420万。
2.社区养老资源有效整合。严格落实新建住宅小区“四同步”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要求,编制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规划到2025年,实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认知障碍照护床位25张,每万名老年人拥有持证养老护理员26人以上,护理型床位占总床位数60%以上,有效整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文化礼堂、社会工作站等资源。2022年,建成智慧养老院10家,为全市147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配备智能终端,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550张床位。
3.机构养老供给普及普惠。贯彻落实普惠养老机构建设标准,从入住对象、服务价格、服务质量、绩效评价等方面进行规范。市社会福利中心引入专业力量运营二期项目,打造成为集生活照护、医疗康复和信息化运行的示范引领型养老机构。提升养老机构服务质量,2025年,创建五星级养老机构1家以上,四星级养老机构10家以上,三星级养老机构25家以上。推进敬老院转型升级,服务功能向区域性养老服务机构拓展,2022年,实现全市敬老院达到二级养老机构标准。
4.医养康养服务融合发展。推广磐安县“医中延养”“养中融医”“医养协同”“送医助养”四种医养模式。2022年,确定金华市中心医院、金华市人民医院、金华市中医院为市级康复护理指导医院,强化康复护理指导。2025年,全市二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达85%以上,实现每万名老年人拥有医疗机构康复护理床位达到55张。打造多层次康养联合体,2022年,建成康养联合体20家;到2025年,实现康养联合体乡镇(街道)全覆盖。
(二)老有所医
5.人均预期寿命不断增长。2022年,人均预期寿命达到81.98岁,2025年达到82.13岁。
6.医疗保险参保率不断扩面。2022年,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户籍)达到99.92%,2025年达到99.96%。
7.城乡同标同质免费健康体检比例不断提高。2022年,完成城乡参保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115万人,2025年,完成城乡参保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200万人。
8.安宁疗护服务不断加强。2022年,启动安宁疗护培训基地建设,2025年,依托金华市第二医院建成市级安宁疗护中心、安宁疗护培训基地,每个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安宁疗护病区,20%以上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安宁疗护服务。
(三)老有所学
9.老年学校有效覆盖。成立金华市老年教育联盟,整合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老年大学等全市教育资源,实施老年教育人才培养行动,促进老年学校提质扩容。2022年,县级老年大学有效覆盖,乡镇级老年大学(学堂)覆盖率达到80%;2025年,乡镇级老年大学(学堂)有效覆盖,50%的村(社区)建立老年学习点。
10.老年大学入学率提升。加大对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政策支持和资源统筹,推进老年活动学习阵地建设,就近开设“家门口”老年大学。2022年,老年大学(学堂)入学人数达到老年人口占比的13%,2025年达到18%。
11.老年人课程优质乐享。建立完善全市老年教育发展的学习资源库和数字化改革成果共享机制,在全省建设100门老年教育特色课程的基础上,2022年,我市再建10门老年教育特色课程,到2025年有较高影响力的老年教育特色课程达到50门以上。2022年,利用华数电视打造线上“婺老云课堂”平台,开设由10个板块组成的居家学习新窗口,让老年人足不出户就能享受老年优质教学资源,实现全市线上老年教育有效覆盖。
(四)老有所为
12.老年人就业创业体系基本完善。帮助有意愿的老年人提升技能,将确有就业能力和培训需求、未按月领取城镇职工养老金的市区户籍人员纳入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范围,补贴标准参照《金华市区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执行。鼓励各级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为老年人提供基本就业创业服务。
13.老年人就业意外伤害保险制度初步建立。深入推进老年人意外伤害保险,按规定将符合条件的超龄就业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同等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对超龄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可申领失业保险金,同等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4.志愿公益助老模式广泛推开。积极应用“时间银行”“银龄行动”等平台,推广我市“民生大篷车”流动为老服务和“红色绣花针”“党建+为老服务”等做法,由市委老干部局牵头每年开展为老助老优秀志愿服务团队、优秀志愿服务项目、优秀志愿服务者评选。到2025年,全市离退休干部志愿团队达到500个,志愿者2万人,志愿者活跃度不低于50%。
(五)老有所乐
15.老年友好城市(社区)积极创建。2022年,启动老年友好型城市、社区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创建老年友好城市(县城)1个以上、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25个以上。
16.老年公共服务项目多样。2022年,全市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750个,城市书房18个,文化驿站9个,乡村博物馆66个;2025年,全市建成“15分钟品质文化生活圈”2000个,新建城市书房70个、文化驿站42个、乡村博物馆100个。积极引导老年人参加文化旅游活动,开展“银尚达人”选树,2022年全市“银尚达人”达500名,2025年达到1000名。2022年举办市级老年人体育赛事活动15场,举办老年人体育培训5场。
17.老年活动中心有效覆盖。建设和提升老年人文体活动场所,2025年,市、县两级老年活动中心实现有效覆盖,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设老年活动中心。
三、突破性抓手
(一)社会保障体系
1.稳步提高城乡居保待遇。完善城乡居保政策,健全鼓励多缴费、长缴费的激励机制,增加个人账户积累。统一全市基础养老金标准,持续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水平。(市人力社保局)
2.推动基本养老服务保障制度落实。贯彻国家、省基本养老服务清单,探索建立基本养老服务指导性目录,明确全市基本养老服务保障的对象、内容、标准、资格条件、供给方式和支出责任。健全城乡特困老人供养服务制度,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老年人实现“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市民政局、市医保局)
3.推动救助标准动态增长。按照不低于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幅,稳步提高救助保障标准,到2025年最低生活保障年标准达到13000元以上。落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做到及时启动、精准发放。(市民政局、国家统计局金华调查队)
4.推动高龄津贴规范发放。落实省级补贴发放政策、统一标准,为本市户籍享受城乡居民养老金待遇的年满80周岁老年人发放高龄津贴,民政部门负责标准确定、发放监督,人力社保部门负责代发。(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
5.发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执行全省统一的长护险评估标准,按照省统一部署扩大长期护理保险覆盖范围,完善长护险支付标准,拓展长期护理保险康复服务项目。鼓励医疗机构申报长护险定点单位,设立长期护理床位,逐步提高机构康复、护理床位占比。探索运用“互联网+护理服务”方式,将更多的医疗专业护理人员纳入长期护理服务体系,提升长护险专业化护理服务水平,为老年人提供更多、更好、更精细的产品体验。(市医保局、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二)养老服务体系
6.实施服务设施布局优化行动。按照城乡一体、就近可及、相对集中、医养康养结合的原则,分层分类配置居家养老服务设施,优化布局和功能定位,并与卫生健康事业发展等专项规划相衔接。落实“机构跟着老人走”行动,修编完成金华市本级和兰溪市、东阳市、义乌市、永康市的养老服务设施布局专项规划,加强老年人高密度居住区养老机构建设。规范居家养老服务用房建设管理,按要求对新建住宅小区配建、已建住宅小区配置养老服务用房。将居家养老服务(照料)中心的运行管理纳入城乡社区议事协商的重要内容,根据辖区老龄化率、老年人实际需求、民意支持率、可持续运行评估等实际情况协商确定配置和运营方案,完善准入退出机制。县(市、区)、乡镇(街道)建设定位清晰、职责明确、上下联通、转接有序的康养联合体。(市民政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财政局)
7.实施养老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升级147家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无感服务智能终端,推广建设家庭照护床位应用场景,通过“服务一张图”“床位一个码”,建立应答响应、服务预警、服务评价综合服务平台。实施有特色的康养服务场景试点,开展统一老年人能力评估试点,探索建立老年人能力评估制度。围绕失能失智重点人群,进一步优化床位结构,加大失能失智照护供给,建设认知障碍照护专区,提升失智照护水平。(市民政局、市卫健委)
8.实施城乡老年助餐行动。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助餐、助浴、助急、助医、助行、助洁等服务,扩大助餐配送餐服务范围,构建城乡老年助餐体系,老年人有助餐配送餐需求的社区做到服务有效覆盖,推进可持续运营。(市民政局)
9.实施康养人才队伍培育行动。建立完善养老护理人才培育激励保障机制,加强养老护理员培训基地建设,深化与金华职业技术学院、金华市技师学院等合作。按规定发放养老护理员紧缺工种的政府津贴,落实养老护理人员入职奖补办法,提升养老护理员待遇。将养老护理项目纳入全市职业技能竞赛体系,每年开展护理员技能竞赛及各类评比活动,按规定对获奖者予以物质奖励。大力开展养老护理员技能培训和考证工作,按要求达到养老护理员配备标准。(市民政局、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
10.实施改革创新政策保障行动。把养老服务工作纳入党委政府年度考核重点,推进并贯彻落实《金华市居家养老服务条例》,规范居家养老服务机构的建设、准入、退出机制,推进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长效运行。建立完善与人口老龄化发展相适应的财政投入保障机制,统筹安排一般公共预算和福彩公益金等资金。推进养老服务从“补供方”向“补需方”转变,推行养老服务补贴。建立星级养老机构运营补助制度,按规定给予奖补。探索建立家庭养老床位建设标准,为符合条件的困难家庭居家老年人提供家庭照护床位服务,按规定给予补助。(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三)健康支撑体系
11.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七大行动”。实施老年人“健康科普教育”行动、“光明”行动、“口福”行动、“失智老人”关爱行动、老年人营养改善行动、老年健康“智慧助老”行动、老年“友善医疗机构创建”行动。开展老年糖尿病患者眼底筛查,实施困难老年人白内障复明手术,做好老年人认知功能早期筛查和心理健康评估,为老年人建立口腔健康档案和营养监测档案,并给予营养膳食指导。(市卫健委)
12.建立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机制。落实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老年人健康管理和医养结合服务项目,建立重点疾病早筛早诊早治制度,持续开展城乡老年人免费健康体检、结直肠癌免费筛查、慢性阻塞性肺疾病免费筛查和流感疫苗免费接种。实施老年健康服务专项行动,开展老年人健康评估和功能维护工作。推进老年数字健康服务应用,提升老年人健康素养和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市卫健委)
13.深入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出台我市医养结合实施意见,加大医养结合政策支持和保障力度,推广磐安“医共体+医养”模式,多渠道增加医养结合机构供给。深化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的签约合作,创新居家医养结合服务模式,推进“互联网+照护服务”,为居家高龄和失能老年人等重点人群提供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健康养老服务。(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4.中医药健康服务进社区。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优化中医药资源配置,实施中医临床优势培育工作,重点支持针灸、推拿、骨伤、心脑血管病、脾胃病、肾病等与老年人健康息息相关的专科,推进中医药老年健康促进工作。加强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丰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医预防保健(治未病)内容,鼓励中医医师积极参加家庭医生签约团队,为老年人提供中医基本医疗、日常保健及疾病康复服务。(市卫健委)
15.健全老年医疗服务网络。依托市中心医院建立市老年医疗中心,优先支持老年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机构建设和床位资源配置。依托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统筹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养老服务机构资源,探索建立从专业机构到社区、家庭的长期照护服务模式。(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16.家庭医生全面签约服务。完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提高养老、医养结合机构签约率,保障失能、高龄、空巢、重残、计划生育特殊家庭等老年人家庭医生签约应签尽签,提高服务质量,切实满足老年人家庭个性化、专业化健康服务需求。(市卫健委)
(四)老龄产业发展
17.激活老年产品市场需求。充分发挥家庭的支撑作用,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搭建信息对接和应用平台,促进优质康复辅具等老年适用产品在社区、医疗机构和养老机构率先使用推广。加快发展老年康复辅具租赁市场,拓展租赁方式,鼓励社会力量打造集康复辅具展示体验、老年用品消费、老年教育文娱等一体的老年人消费综合体。(市民政局、市经信局、市卫健委)
18.推动养老相关产业融合发展。创新和丰富养老产业新模式与新业态,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把养老产业发展与城市有机更新、乡村振兴相融合,倡导发展老年宜居产业。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促进老年旅游健康发展,鼓励旅游企业设计更多的一日游、半日游、短途游和康养游等适合老年人旅游产品,进一步提升老年旅游产品与服务品质。(市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
19.推动养老产业高质量供给。把养老产业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定期公布相关扶持政策措施清单和投资指南。优化养老产业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提升融资能力,加强财税支持,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生物医药等企业和项目的支持。大力发展辅具用品产业,加快发展老年人服装服饰、日用辅助产品、生活护理产品、康复训练及健康促进辅具等用品产业。(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市科技局)
(五)老年友好环境
20.打造老年宜居环境。开展党建助力“浙里康养”活动,深入开展网格连心走访老年人群体、助老志愿服务等,落实村社党员干部、专职网格员对老年人特殊群体的全员结对,拓展党群服务中心养老服务功能。加强数字化技术在为老服务中的推广应用,运用互联网、物联网等智能化技术手段,为居家老年人提供生活呼叫、应急救援等智能服务。与老年人息息相关的服务窗口,保留人工咨询、现金支付等线下服务方式,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完善覆盖城乡的公共文体设施网络,合理设置适宜老年人的文体娱乐活动场所,增加适合老年人的特色文体服务项目,并向老年人免费或者优惠开放。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法规、标准和规范,将无障碍环境建设、适老化改造纳入城市有机更新、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农村危房改造等统筹推进。(市“浙里康养”专班成员单位)
21.营造老年学习氛围。加快推进金华市老年活动中心(金华市老年电视大学)建设,扩建金华老年开放大学,将金华电大部分教学楼纳入金华老年开放大学扩建范围,积极争创省级示范性老年大学。依托浙江师范大学继续教育学院建立老年教师队伍,采用社会化服务形式,为我市提供优质老年教育学位。在金华老年大学、金华老年开放大学以及各街道成人技术文化学校等聘请在金高校教师,充实老年教育师资队伍。(市教育局、市委老干部局)
22.培育为老服务组织。通过公益创投、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鼓励社会组织积极参与为老文化体育、开展文艺演出等活动,每年扶持不少于20个社会组织参与为老服务项目。鼓励为老服务社会组织参与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加强规范化建设,培育一批4A级以上的为老服务品牌社会组织。发展为老社会团体、基金会,发展购买服务,引导慈善组织、志愿者参与为老惠老活动。鼓励慈善组织设立山区助老服务项目,提升老年人的幸福感和获得感。(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充分发挥“浙里康养”工作专班作用,按照专班工作办公室和社会保障体系组、养老服务体系组、健康支撑体系组、老龄产业发展组和老年友好环境组等5个专项工作组各负其责、齐抓共管。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负责、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明确政府、市场、社会、个人四方责任。建立统分结合、任务部署、工作汇报和定期例会制度,工作专班向5个专项工作组部署工作任务,及时组织研究解决推进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按要求高质量完成专项任务。
(二)强化统筹协同。市民政局做好牵头统筹工作,协调各责任单位立足职能,持续跟踪监督方案实施情况,及时研究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总结提炼好的经验做法。加强部门协同、上下联动,形成共同打造“浙里康养”金名片的合力。充分发挥乡镇(街道)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的平台载体作用,关注居家养老老年人这一绝大多数群体,突出兜底保障和失能失智老年人刚性需求,着眼山区和城市老年人居住密度情况,进一步推动设施布局合理,加强场地整合使用和资源优化配置,促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
(三)强化数字化支撑。推动数字化改革,夯实基础支撑,加快“浙里康养”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进程,推动养老数据资源转化为服务能力和治理能力。承接省民政厅“平台+大脑”和“浙里康养”,以五个“老有”打造多跨应用场景,加快与公安、人社、残联、卫健、医保、文旅、宣传、发改、经信、商务等部门数据共享交互。
(四)强化考核督查。结合地方实际,修订完善对养老服务督查激励考核评估办法,提高“浙里康养”建设分值权重,对落实有力、成效明显的,酌情加分并优先列为督查激励单位;对落实不力、工作进展缓慢的,相应扣分并约谈。建立“浙里康养”指标体系。指导县(市、区)开展“浙里康养”建设工作。按照“一地创新、全省共享”的要求,及时总结经验,每年推广一批好的经验做法。